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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號: | 11330600002577014T/2022-232185 | 公開方式: | 主動公開 |
發布機構: | 市政府辦公室(研究室、機關事務局) | 成文日期: | 2022-09-19 |
主題分類: | 司法,其他 | 發文字號: |
一、制定依據
《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各設區市“大綜合一體化”行政執法改革方案的批復》(浙政函〔2022〕32號)和《浙江省司法廳關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統一目錄(2022年)的通知》(浙司〔2022〕74號)。
二、主要內容
涉及事業單位登記管理、發展改革、教育、民宗、民政、財政、人力社保、建設、水利、林業和氣象等11個部門共372項行政處罰事項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統一行使,并行使相應事項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、行政強制措施等職權。
建設領域的執法事項涉及房地產(2項)和建筑業(12項)共計14項,按照省、市相關文件要求,相關執法事項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、行政強制措施等職權由市綜合執法局調整至市建設局行使。
三、實施期限
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四、解讀機關、解讀人及聯系方式
解讀機關:紹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
解 讀 人:丁松勇、胡劍
聯系電話:88033162